遂宁市旅游局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服务中心、执法支队,涉旅企业:
今年1月下旬以来,我市相继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截止目前,我市已发生4例H7N9病例,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加大问责力度,严防疫情扩散”的指示要求。根据遂宁市处置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处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卫应指办〔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旅游系统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应对
全市旅游系统要充分认识H7N9流感对广大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增强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密切关注疫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协调领导旅游业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确保广大旅游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涉旅企业要建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沟通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二)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禁止带团至野生动物园等景区,要加强对员工预防控制H7N9禽流感知识的教育,带团的导游、领队和一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当前防控H7N9禽流感的政策规定,熟练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程,发现疫情立即报告旅游主管部门。旅游团队行程中发现客人疑似症状或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或疾控中心,同时必须服从当地预防指挥部的指挥和管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圆满做好有关工作。
(三)各星级饭店、农家乐、星级乡村酒店要按照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政府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必须严格执行停止现场宰杀活禽的规定,对禽类实行圈养,杜绝放养家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储存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止客人通过食用生冷禽类菜肴感染病毒,有必要对餐饮菜单进行调整,取消禽类生菜,减少禽类采购,同时做好仓库、后厨的消毒工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加强对员工的预防控制H7N9禽流感知识的教育,要求他们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
(四)各A级旅游景区(点)要按照政府的有关要求,搞好清洁卫生并加强卫生管理,重点做好对旅游景区(点)的旅游餐馆食品的监管。有饲养禽类的景区要立即对禽类进行隔离,做好消毒工作,立即停止景区内人禽互动项目的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舆论
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做到人员在位,联系通畅,反应迅速。旅游企业如发现情况或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旅游部门,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得力,贻误战机,造成疫情扩散、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要大力开展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健康宣传教育,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相关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向旅游者宣传H7N9禽流感的预防知识,让旅游者广泛了解H7N9禽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相信科学,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提高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遂宁市旅游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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