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旅游局
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2017年夏季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机关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消安〔2017〕3号)精神,现将《全市旅游行业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旅游行业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遂宁市旅游局
2017年6月6日
全市旅游行业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精神,市旅游局决定从2017年6月6至9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落实旅游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旅游经营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涉旅企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紫薇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向永德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 前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杨 华、李兰琼、黄 云、周晓宇、柴 华
下设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执法支队,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日常检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以景区、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全市旅游企业要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报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全面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夏季旅游节庆大项活动节日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确保活动期间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旅游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要求。要组织对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情况和前期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帮扶整改。
(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A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工作,主动深入旅游企业,督促旅游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要利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旅游黄金周及旅游节庆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各旅游企业,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30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一组织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全行业火灾防范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责任。要认真落实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合力。
(三)广泛消防宣传。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游客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做好检查登记。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和检查人员要履责尽职,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历次检查记录,防止发生事故原因倒查和责任追究。
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市旅游局,每月底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0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云、联系电话:2328205;邮箱:1065834379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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