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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旅游局关于印发“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2016-07-06  作者:
  遂宁市旅游局关于印发“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旅游部门、机关各科(室):
  “七五”普法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为实现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市民法治观念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旅游、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遂宁,以提高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旅游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的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职工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切实抓好重点救助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干部和涉旅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旅游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对涉旅企业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旅游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要学习宣传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宪法》、《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刑事讼法》、《行政复议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
  五、普法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全局各项工作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干部职工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六)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底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19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的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是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二是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三是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四是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单位要把普法宣传资料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遂宁市旅游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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