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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备案办事指南
2016-04-06  作者:
 

事项名称

旅行社分社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区县旅游局、遂宁市旅游局

责任科室

区县旅游局管理股、遂宁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

设定依据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资料齐全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材料

(一)总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总社鲜章);

(二)分社营业执照(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三)分社经理履历表及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身份证);

(四)设立社(总社)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包括总社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注明设立某某分社质量保证金),存款依据也必须注明某某分社质量保证金(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五)设立社与分社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六)分社经营场地、设施和联系方式证明。

 

办理流程

设立旅行社分社,申请人先到辖区工商部门(企业住所在遂宁开发区、河东新区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办理,其余在所在区县办理)办理营业执照,由总社到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经营入境游、国内游业务5万元,经营出境游30万元,经营入境游、国内游出境游业务35万元),然后带上以下资料向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别的旅游局备案。

 

相关表格

 

办理形式

 

办理地点

区县旅游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

法定期限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0825-2328202

投诉电话

0825-232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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